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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自考服务网> 试题题库列表页> 简述我国股东大会的召集权人

    密押卷(4)

    卷面总分:100分     试卷年份:2023.04    是否有答案:    作答时间: 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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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我国股东大会的召集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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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具有以下

    • A、公司名称
    • B、公司所在地
    • C、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
    • D、公司经营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间接上市的方式主要有

    • A、买壳上市
    • B、造壳上市
    • C、存托凭证上市
    • D、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甲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是由A.B.C.D.E.F.G七个股东于2015年7月共同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人民币,发行股份600万股,其中A认购200万股;B.C各认购100万股;D.E.F.G各认购50万股。董事会由A.B.C.D.E五人组成,其中A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B担任副董事长;监事会由F.G和公司一名员工张三共三人組成,其中F任监事会主席。东方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一直不佳,目前已出现严重亏损,并且已拖欠多笔债务未还,其中一笔是欠乙市南方公司的货款120万元;另一笔是欠甲市工商银行支行的贷款150万元,该贷款当时由甲市昌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另据查,东方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年内缴足股款,但截至目前,A实际缴纳股款只有100万元,其余股东均已缴足股款。由于东方公司董事会成员间的经营理念分歧较大,公司内部矛盾也日益加剧,并因此一年多来既未召开股东大会,也未召开董事会会议。此外,张三由于对东方公司前景看淡,前不久已主动辞任东方公司的监事职务并离开东方公司。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A未按期缴纳股款,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对于张三已辞任监事职务,东方公司应如何健全组织机构?请简要说明理由。(3)F和G等曾多次努力,试图调和A.B.C.D.E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但均无效果。至此,F能否单独申请人民法院解散东方公司?请简要说明理由(4)南方公司拟申请东方公司破产,能否向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5)1个月前,昌盛公司被甲市工商银行支行追究担保责任,已为东方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共计180万元。若人民法院现已受理东方公司的破产案件,昌盛公司可否向管理人申报破产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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