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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自考《商法》模拟练习五

    2020-09-24 10:59:19   来源: 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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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很多人报名自考后,在备考阶段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为了帮助更多考生,接下来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上海自考《商法》模拟练习五的资料,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判断题

      1、胁迫指当事人以一定的条件威胁,对方为避免威胁可能造成的损害而被迫接受不平等的条件订立合同的行为。 √

      2、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

      3、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索的权利。 ×

      4、保险公司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 √

      5、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由保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 √

      6、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

      7、保险欺诈行为指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做出错误判断的行为√

      8、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

      9、财产保险合同,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10、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11、财产保险的对象是指投保人投保的财产和相关的利益。√

      12、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3.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14、无须何种理由,投保人都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

      15、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财产保险业务。 √

      16、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17、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人寿保险业务。√

      18、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受了对方的欺诈或胁迫的两类情况。 √

      19.保险危险指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各种火灾、爆炸、水灾、坍塌、山崩、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事故的总称。 √

      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必须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

      21.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分公司,其营运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22、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 ×

      23、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4、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

      25、无效保险合同的认定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经审理后做出。 √

      26、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27、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

      28、在特定区域内开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

      29、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

      30、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经当事人请求,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

      以上就是上海自考《商法》模拟练习五的相关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取更多关于上海自考的相关资讯,如上海自考专业、自考院校、自考解答、历年真题、学习方法等信息,敬请关注上海自考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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